时值暑假,正是学生旅游高峰,但不少学生瞒着家长和旅行社签合同外出旅游,带来安全隐患。“孩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万一出了事谁来承担责任?旅行社怎么能不把好这个关?”昨(7月22日)天,广东省旅游局上线广东电台“民生热线”栏目,不少家长提出这样的问题。
市民李先生反映:“我的小孩不到16岁,利用暑假和同学报团旅游,回来我才知道。”李先生想想有些后怕:“16岁小孩没有能力签合同,没事还好,出事问题就大了。”他质问:旅行社为什么不把关?
广东省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姚霖尹表示,16岁以下的儿童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签定的旅游合同应属无效,遇到这种情况,必须由家长出面代为签署旅游合同。广东省旅游局副局长张振林表示,旅游局有义务对旅行社进行教育,“这一点要作为一个规定明确,游客未满16岁应由家长签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