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确保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贝子庙古建筑群安全,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贝子庙保护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贝子庙古建筑本体、贝子庙广场、额尔敦陶力盖敖包山及后山树林。
二、禁止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范围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有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三、责任追究
凡是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范围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火把或者有其他容易引发火灾行为的,要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文物保护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未成年人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希望广大居民、游客、有关单位及周边商户增强文物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本通告,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共同维护贝子庙古建筑群的安全。
举报电话:15904798448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锡林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