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文化执法巡查工作,提高监管效能,持续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有效保护全县文物安全。按照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和省文旅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4年11月11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物保护中心配合市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博科开展了文物执法巡查工作。
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同仁遗址、北山城址、奥里米城址、奥里米墓群、苏联红军烈士纪念碑、东胜古墓群、中兴城址、二九O农场四十六队城址等遗址,对我县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址和博物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巡查检查工作。重点对相关保护设施、巡查看护及安全管理、文物本体是否遭到人为破坏、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这次巡查共计行程300余公里,巡查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般文物遗址和革命文物遗址12处,博物馆1处,排查文物安全隐患1个,解决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1个。
在文物保护巡查现场,市局文博科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提出建议意见。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筑牢安全防线,严厉打击文物违法违规行为,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为文物安全保驾护航。
下一步,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及时排查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对文物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文物保护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