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行社条例》更强调游客权益,明确禁止旅行社低于成本报价,这对此前带一定欺诈限制的“零负团费”或低价团有很大制约力。但记者也发现,仍有部分旅行社打出很低的价格吸引游客。
据了解,新《条例》在签订出游合同方面对旅行社有严格限制,例如必须明确自费项目和金额,列出购物次数、时间、地点,并由游客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这样的新规定将使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助于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但记者发现,仍有部分旅游公司打出“擦边球”,以低价招揽顾客。例如某旅游网站的“德法荷比卢5国8日”线路,报价仅为7700元,远远低于其他旅行社同类线路万元以上的价格,也不可能支付得起成本费用;整个行程却有高达9项自费,其中说法含糊的“钻石工厂”、“著名百货公司”等,都被业内人士认为“疑似”带客扎店的场所。记者了解到,新《条例》实施前,欧洲、东南亚、澳洲游线路都是低于成本报价的“重灾区”。有旅游专家表示,虽然新《条例》对这些违规行为有明文规定和严密的处罚措施,但从市场来讲,低价竞争时代仍未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