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法院一纸判决,曾花天酒地的范明(化名),被判有期徒刑13年。至此,一起伪造车辆手续,将租赁轿车低价典当或变卖,疯狂作案数十起,诈骗近百万元的大案也随之浮出水面。
租车炫富债台高筑
外地来大庆打工的范明,和所有农民工一样,都怀揣着一个发财致富的梦想。已过而立之年,又无任何技能的他,曾站过大岗,当过力工,一天100元左右的收入,虽然辛苦,范明却很知足。
看到别人开豪车,住高楼,范明致富的心情更加迫切,他坚信,出体力只能养家,有思想才能发家致富。
想来想去,范明决定帮别人揽活,从中收费,告别体力劳动。于是,他拿出所有积蓄去商场买了名牌衣服,出门时还不忘夹个小包,一副大老板的架势。
随后,他和多家公司联系,专门给农民工介绍工作,每天不干活,就能赚几百甚至上千元钱。
为了获得更大的成功,在朋友的建议下,范明到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频繁以经理身份出现在众人面前。
为显示自己的成功,每次回农村老家,范明都会花五六百元租一辆轿车,对外称,车是自己买的。因为每次回家开的车都不一样,而且都很新,村里人羡慕不已,大家都知道范明在大庆发了财,生意做得很成功。
爱慕虚荣的范明,开始嫌弃当中介辛苦,成天想着如何能一夜暴富。为此,他更加注重自己的外表,虽然表面风光,但因长期入不敷出,范明开始四处借钱,债台高筑。
心生邪念租车不还
2009年8月,范明老家的一个朋友结婚,让他给婚礼出辆车,范明二话没说一口答应。
眼看朋友的婚期一天天临近,范明却开始犯难了,因为频繁租车,他欠下了几万元外债,已经明显吃不消了。
范明对朋友说,自己生意出了点问题,并表示不能参加婚礼了。但朋友却说,所有人都知道当大老板的范明要参加自己的婚礼,如果范明不来,他会很没面子。还讽刺范明说,是不是生意赔本了,变成了穷光蛋。
为顾全自己大老板的身份,范明东挪西凑,拿出身上仅有的1000元钱,600元租车,300元加油,100元留作急用。
婚礼上,范明忙前忙后,出尽风头,很多人都称赞他有能力,说他是有钱人,连村长都亲自给他敬酒。
范明喝得酩酊大醉,次日上午醒来时,才想起来轿车没有按时还给租赁公司,将会被加倍罚款。
身无分文的范明被吓出一身冷汗,自己没钱交罚款,如果再拖下去,罚金会越来越多。
范明突然想到,租车时并没有留自己的电话号码,虽然留了身份证,但自己可以撒谎说,身份证丢了,别人拿自己的身份证去租车,自己并不知情。
心存侥幸的他,将车据为己有的想法更加强烈。
想到这里,范明找人伪造了一套车辆手续和证明材料,租来的轿车摇身一变成了范明的私家车。
手续造假诈骗百万
虽然有了轿车,范明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改善,由于欠债太多,很多人开始找他讨债。
2009年12月,范明用这些假手续,将车辆抵押给一家典当公司,骗取现金5.5万元。
拿到钱,范明将债务还清后还有剩余,于是他更加炫耀自己,进出宾馆饭店,过上了花天酒地的生活,实现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夜暴富的梦想。
成功骗到钱后,范明开始了更大的谋划,他窃喜自己终于找到了发财的捷径。
为了骗到更多的钱,范明制作了多张假身份证,用假身份证租车,然后再伪造车辆手续典当或低价出售,先后实施诈骗犯罪数十起,诈骗钱财近百万元,这些赃款全部被其挥霍一空。
范明频繁租车,通过伪造手续等手段实施诈骗,租赁公司迟迟找不到租车人,受骗的汽车租赁公司纷纷到公安机关报案。
办案民警经过侦查,2011年初,确定了范明为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车辆手续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对范明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范明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是贪婪的欲望,让范明从此失去了13年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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