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红”老年旅游活动颇为盛行,但老年人在决定是否出外旅游时要量力而行。67岁的许老太在参加小区组织的一日游后,归家7天就因肺心病发作不幸过世,其子女们将责任归咎于组团的旅行社,最终双方对簿公堂。
前不久,上海黄浦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本市一家旅行社的员工为开拓旅游市场,到许老太所居住的小区去推销旅游产品,因很多老人对上门推销的上海至江阴一日游项目很有兴趣,小区就组织了此项活动,退休在家的许老太也兴致勃勃地报名参加。
旅游归来的第三天,许老太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诊。许老太告诉医生,自己已经哮喘两天。医生随即对老人进行了治疗,然而不幸的是,许老太还是因肺心病加重而过世,这时相隔一日游活动仅7天。
母亲不幸去世,许老太的子女们在悲伤中迁怒于旅行社,他们认为,旅行社是造成母亲死亡的主要责任者。他们称,67岁的母亲本患有肺心病,不宜参加旅游活动,然而旅行社对此不加注意,仍然组织她参加了这个36人的旅游团。而在旅游途中,当老人感到身体不适时,旅行社的带队人员也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并采取相应措施。为此,他们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丧葬费2万余元,及支付给家属精神抚慰金5000元。
旅行社认为,原告的说法存在问题,老人是在旅游后第7天过世的,一些证人也证明,老人在旅游途中并没有感到任何的不适,因此老人的死亡与旅行社无直接因果关系。
同时,旅行社对原告出示的证据提出了质疑,认为在一份居委会的证明中,有部分内容是原告自己加上去的。旅行社针锋相对地出具了居委会的另一份证明,居委会在这份证明中指出,原告确有在证明上添加内容的行为。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提出,许老太在参加一日游活动时身体不佳,不宜参加此次旅游,对这一说法由于缺乏证人,法院无法确认。关于老人在旅途中感到不适的说法,原告也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进行证明,因此对于原告所说的旅行社照顾不当,致使许老太病情恶化一节,法院也不予采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老人的过世与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无因果关系,对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