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产业司日前召集几大汽车集团负责人赴京,征求对《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修订稿的意见。该修订稿较现行版有大幅调整,将于2010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据知情人士透露,修订稿出现诸多变化。首先,指明工信部作为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的地位和职能。以投资管理权为例,修订稿指出,汽车业需要备案的投资项目中,现有汽车、农用运输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同类别产品的产能、增加品种,要向工信部和发改委备案,具体包括异地新建同类别产品的非独立法人生产单位;投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的项目等。如投资生产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的零部件项目,则需向省级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备案。而在现行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所有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均由国家发改委掌握。
其次,修订稿调整或明确了一些发展目标,诸如鼓励以自主品牌轿车为首的汽车出口、鼓励新能汽车发展、鼓励兼并重组以优化产能结构。根据修订稿,2015年,中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将达到国内汽车市场50%的份额,其中自主品牌轿车约占国内汽车市场40%。此外,大型骨干汽车企业海外销量需占其总销量的20%。而产销规模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汽车企业集团数量将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
修订稿还特别强调了引进海外人才的具体数量目标。
关于新能源汽车,修订稿中指出,在新建的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总成和基础材料的合资企业里,中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应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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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得写点东西再提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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