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密斯初度滑雪就测验考试中级道,后果摔成骨折,她认为是因为滑雪场未提供平安保障,故而告状滑雪场要求补偿。近日,北京市密云法院判决滑雪场承担次要责任,补偿王密斯损失6216.49元,王密斯承担主要责任。
2009年12月31日,初学者王密斯到密云一家滑雪场滑雪,在未把握技巧的环境下,她从中级以上雪道往下滑时摔伤。经病院诊断为左肱主干破坏性骨折,左侧桡神经、尺神经及三中神经指伤,入院治疗11天,王密斯为此付出医疗费1.4万余元。为此她将滑雪场告上法庭索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密斯作为全部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滑雪这种高危险运动时,在未把握滑雪技巧的环境下就从中级以上雪道滑下,对本身的生命平安未尽到留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但王密斯进行滑雪运动,滑雪场应对可能危及人身平安的活动,作出真实的申明和明白的警示。滑雪场并未提供充沛有效的证据,证实他们已尽到全部的警示及申明、提醒义务,故而应承担恰当的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