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十七大”期间禁止进行各类体育旅游娱乐性飞行活动的通知
2007-10-12 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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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景区: 为确保党的“十七大”期间北京上空的绝对安全,根据公安部和市公安局的相关通知精神,市旅游局特作如下通知: 一、为保证党的“十七大”成功举行,自10月13日零时起至“十七大”结束的第二天,禁止各旅游景区(如昌平蟒山国家森林公园、平谷大溶洞、怀柔雁栖湖、延庆玉渡山等等)在景区内及周边地区空域进行各类体育、旅游娱乐性飞行活动。有飞行器起降点的旅游景区,切实做好禁飞期间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各类飞行器进行入库封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杜绝各种违规飞行的行为。 二、各区县旅游局要认真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辖区内相关旅游景区内用于观光旅游的各类飞行器禁飞的宣传、检查、督察工作,确保禁飞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各区县旅游局、旅游景区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