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交委了解到,从7月5日起,《广州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市民征求意见。《办法》明确,维修企业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将被吊销经营许可,并规定维修企业必须明码标价,否则最高罚款500元;维修人员需持证上岗,否则最高罚款1000元。市民对《办法》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以在一个月内向广州市交委反映。
出处:天韵网